【翻译公司】翻译三原则 thre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由泰特勒(Tytler)在Essay on the 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论翻译的原则》)(1790)一书中提出。
三大原则是:1.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2.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性质;3.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泰特勒认为,首先,译者要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就必须精通原作的语言,并十分熟悉所译题材。在原文意义暧昧不明和含有歧义的地方,译者必须运用自己的判断力,选择与上下文连贯或与作者常用的思想方式和写作风格最符合的意义。仿效原文的隐晦或暧昧是一种错误。其二,译者必须具有很快辨认出原作是属于严肃、高雅、活泼、顺畅、华丽、考究的风格,还是属于朴实无华的风格。对此,译者必须有能力在译文中同样明显地表达出来。译者遵循的第三原则是翻译工作中困难最大的部分。泰特勒把译者比作画家。两者都从事模仿,但各自的程度却不尽相同。要临摹一幅画,画家可以使用与原作相同的颜色,要注意的是如何忠实地模仿原作的笔法和形态。只要模仿相当,摹本可具有原作的一切特征。然而,译者的工作却完全不同。他用的不是与原作相同的色彩,但必须是“画面”有同样的力量和效果。译者不能照搬原作的笔法,而必须用自己的笔法来译出完美的“摹本”。要使译文既忠于原文,又具有文采,译者就“必须既用原作者的灵魂、又以他自己的发音器官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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